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教学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教研室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促进学校的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宜春学院教研室工作考核暂行办法(修订)》(宜学院办字〔2024〕26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于近期开展2025年度教研室考核暨先进教研室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成立并运行半年以上,且报学校备案的教研室。
二、考核内容
教研室考核具体内容参照《宜春学院教研室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试行)》(见附件1)。
三、考核办法
教研室工作考核分三个步骤进行,即教研室自查、教学单位考核和推荐、学校审定和评选先进教研室。
1.教研室自查
各教研室对照《宜春学院教研室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试行)》对本室工作进行自查,填写教研室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和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
自查时间: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5月28日
2.单位考核和先进教研室推荐
各单位对照《宜春学院教研室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试行)》并结合教研室的自查对本单位所有教研室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意见及结果上报教务处。各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原则上最多可推荐2个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教研室参加学校先进教研室评选;若考核结果中没有“优秀”等次,可不推荐。推荐“优秀”的教研室需填写《宜春学院先进教研室申报书》。
单位考核时间: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1日
3.学校审定和评选先进教研室
学校将在各单位考核的基础上,对照《宜春学院教研室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试行)》,组织对各教学院教研室工作的考核结果进行评审,按照一定比例确定校级先进教研室名单,并进行公示,若无异议,报学校审定。具体评审事项另行通知。
四、材料报送
1.各教学单位需报送宜春学院教研室工作考核登记表(所有教研室均需填写)并附2025年度教研室工作手册、宜春学院2025年教研室考核结果汇总表(教学单位汇总填写)、宜春学院先进教研室申报书(仅申报先进教研室的教研室填写)、教研室主任核减工作量情况统计表(教学单位汇总填写),上述材料一式一份,所有需要加盖公章的地方均需教学相关负责人签字。
2.请各单位于2026年6月3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电教楼210室),电子材料请以“学院+教研室考核”为名发送至邮箱:jwcjsk@126.com,不接受教研室单独报送的材料。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研室考核工作,精心组织,要成立教研室考核工作小组,认真做好本单位各教研室的考核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进教研室工作。
2.仅设系未设立教研室的学院以系为单位进行考核,设立系又设立教研室的学院以教研室为单位进行考核。
3.为进一步扩大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效应,促进全校基层教学组织均衡发展,自本年度起对先进教研室评选作如下调整:连续三个年度获评“先进教研室”称号的,原则上须间隔两个年度后方可再次申报;承担公共课教学任务的非教学院教研室单列考核与评选。
附件:1.宜春学院教研室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试行)
2. 宜春学院教研室工作考核登记表
3. 宜春学院2025年教研室考核结果汇总表(含先进教研室申报)
4. 宜春学院先进教研室申报书
5. 教研室主任核减工作量情况统计表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