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基础医学院实践教学管理规定
实践性教学是使学生验证和深入领会基础知识,掌握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为了切实保证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必须十分重视和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实践教学的目的在于通过多践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独立思考、独立操作的能力,正确地掌握专业技能的技巧,完善其智能结构,使之成为适应专业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级技术人才。
基础医学院实践性教学主要为实验课,为了加强实践性教学管理,特制定以下规定。
1、实验课指导教师应按实验指导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实验教学,其中对实验原理、方法、步骤、技术要求和数据处理等的叙述应条理清楚,简明易懂。思考题应联系实验内容,抓住重点、难点,发人深思。
2、实验前应要求学生预习实验指导书。
3、实验时应让学生独立思考,独立操作,保证学生有足够的操作时间。
4、教师应巡查学生的操作和记录,防止操作错误,及时解答学生遇到的疑难问题。
5、实验记录应经指导教师检查。学生应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独立书写实验报告。教师对学生应严格要求,对实验操作马虎、结果错误或实验报告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可令其重作实验或重写报告。
6、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教师要结合实验教育学生注意安全,爱护设备,节约实验用品(材料)
7、考核是检查实验教学效果的手段之一,必须贯穿在整个实验过程中,教师根据学生的实验操作技能、理论运用于实际的能力和对实验的科学态度来评定实验成绩。实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并按一定比例计入本门课程的总成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