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试卷评阅和存档要求

发布者:姜银杰发布时间:2025-07-23浏览次数:16

宜春学院试卷评阅和存档要求


一、试卷评阅

(一)考试结束后,试卷的评阅工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二)严格按照试卷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批改试卷,避免出现误判、错判和随意扣分、送分现象。

(三)试卷评卷原则上由各教学院系(教研室)组织集中进行;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应采用流水作业方式批改。

(四)必须批改试卷中的所有试题。

(五)评阅时必须使用红色水笔批改。

(六)试卷批改标记的具体要求:

1、要有题首得分,总分合计要准确,所得总分应等于各题得分的总和;

2、每道小题的批改:除选择、判断、填空题等的小题外,其它小题须使用阿拉伯数字在右侧标记正分;

3、所有大题须在标题左侧标出正分,表示该大题所得分数;

4、对于在批改试卷中的误笔(包括分数改动),应在其更正处盖上更正章,并在下方签上阅卷教师的全名;

5、批改标记和分数应书写工整,易于辨认。

(七)保持试卷的整洁,不得在试卷上出现与试卷批改无关的字迹。

(八)评阅后必须进行认真复查,严防误判、漏判。

(九)阅卷结束后,各教学院或教研室要统一组织任课教师拆封试卷,并按要求及时登录学生成绩。

(十)每门课程的卷面得分、原始成绩单、网上登录的成绩三者要统一。

(十一)由教学院分管教学院长负责教学院所有试卷批改的组织安排工作;试卷批改结束后,应对试卷的批改质量进行抽查。

(十二)教师在试卷批改过程中,应及时汇报出现的新问题,由教学院统一研究解决。

二、试卷分析与评估

(一)任课教师登录完学生成绩后,应对所任课程学生总体成绩情况进行相关分析,并填写《试卷分析表》。《试卷分析表》与试卷一起装订,由教学院存档备查。

(二)考试成绩一般应符合正态分布规律,优秀率原则上需控制在1/4以内。若成绩不符合正态分布,如优秀率或不及格率偏高,任课教师应对此进行分析和总结,提交说明报告,制定改进措施。

(三)任课教师上交试卷和试卷分析报告后,各教学院应定期组织教师对各考试科目的试卷进行综合评价,对命题的质量(试卷的覆盖面、题型、题量等)和阅卷质量进行总体分析和评估。

(四)每学期初教务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教学院等量随机抽取的上学期部分试卷进行综合评估,并通报评估结果。

三、试卷装订

(一)凡考试课程试卷要求统一装订成册,装订顺序如下:

1、学校统一印制的试卷封面;

2、空白卷;

3、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4、成绩汇总表;

5、试卷分析表;

6、学生答卷(需按专业、班级、学号的顺序整理装订)。

四、试卷保存

(一)保存范围

正常考试课程的试卷及补考(缓考)、重修试卷。

(二)保存方式

1、试卷由开课教学院指定专人、指定地点妥善保存;

2、试卷在评阅记分后应由任课教师及时将试卷移交教学院指派的保存责任人,并填写一式两份的试卷保存移交清单;

3、试卷由开课教学院按课程分学期、分教学班集中保存指定地点。存放规范,方便查找,确保安全。

(三)试卷的保存年限

原则上本科试卷保存不少于4年,专科试卷不少于3年。